公司声明
关于杜绝私自代收货款现象的声明
近期,我司发现存在销售人员私自收取客户货款,但我司不知情的现象; 甚至有不与客户签订合同私自收取客户货款又不给客户发货的违法现象,对我司的商誉及管理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为杜绝此类恶劣的现象,为维护客户与我司的合法权益,杜绝冒用我司名义实施不法行为,加强收款的合规性管理,我司郑重声明:
一、我司严禁销售人员、财务人员等任何员工以私人账户接收业务款项,包括不限于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形式。如确需我司员工代收款项的,必须持有我司出具的加盖我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代收款证明》等文件。
二、已签署的合同、协议所列账户作为我司唯一对外收付款账户如属于与我司子公司的业务,应核实子公司对公账号进行支付。为保障您自身的权益,请务必按照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完成支付,防止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如合作中遇到要求支付到个人账号或非我司或子公司对公账号的情况,请您务必核实具体信息防止受骗,并可随时向我司举报该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周先生: 13302806699
特此声明!